【炭黑产业网】11月9日消息,商务部于11月8日发布了一则公告,决定自2023年11月9日起,对原产于韩国和日本的进口丁腈橡胶进行期终复审调查。这一复审的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复审产品丁腈橡胶的范围是原反倾销措施所适用的产品,适用海关税号为40025910和40025990。
据悉,商务部在9月8日收到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和宁波顺泽橡胶有限公司代表中国丁腈橡胶产业提交的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申请书。申请人主张,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韩国和日本的进口丁腈橡胶可能会继续或再度倾销到中国市场,对中国国内产业造成潜在损害。因此,他们请求商务部对原产于韩国和日本的进口丁腈橡胶进行期终复审调查,并维持对这些产品的反倾销措施。
经过审查,商务部认为申请人符合产业代表性的规定,有资格代表中国丁腈橡胶产业提出申请。同时,调查机关也发现申请人的主张和提交的证据符合期终复审立案的要求。
背景信息显示,2018年11月8日,商务部曾发布公告,对原产于韩国和日本的进口丁腈橡胶征收反倾销税,反倾销税率分别为韩国公司12.0%~37.3%和日本公司16.0%~56.4%,实施期限为5年。而在2022年6月30日,商务部发布公告,由株式会社引能仕材料(ENEOS Materials Corporation)继承JSR株式会社(JSR Corporation)在丁腈橡胶反倾销措施中适用的16.0%的反倾销税率及其他权利义务。此外,对使用JSR株式会社名称出口到中国的丁腈橡胶,仍然适用56.4%的反倾销税率。
这次的期终复审调查将有助于评估反倾销措施是否需要延续,以保护中国丁腈橡胶产业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