炭黑产业网据车辕车辙网消息,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山东省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碳排放减量替代办法(试行)》,从“两高”行业源头控制入手,严把新上项目的碳排放关——对于轮胎行业新项目的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根据《办法》,拟建项目新增碳排放量需由其他途径落实替代源,替代源的碳排放量按行业确定1.2或1.5的替代比例。

据悉,山东是全国第一个出台“两高”行业碳排放减量替代办法的省份。
明确的‘两高’行业,主要包括炼化、焦化、煤制液体燃料等16个行业上游初加工、高耗能高排放环节新建投资项目,其中包括轮胎生产、炭黑生产、橡胶助剂等企业。

根据《办法》,拟建项目新增碳排放量需由其他途径落实替代源。替代源主要包括企业关停、转产减少的碳排放量;淘汰落后产能、压减过剩产能减少的碳排放量;拟建项目建设单位通过可再生能源、清洁电力替代化石能源减少的碳排放量等四大类。
同时,替代源在公示公告的“两高”行业清单且数据可监测、可统计、可复核、可验证的,可不限于规上企业。

核算替代量时,替代量为建设项目碳排放量乘以行业系数,其中,轮胎项目行业系数为1.2。
山东对“两高”项目的态度是很明确的,尤其是去年以来,规范“两高”项目发展的政策密集出台,“坚决行动”整合退出年产能120万条以下的全钢子午胎、500万条以下的半钢子午胎退出。
此次的碳排放减量替代办法,“遏制盲目发展”的理念是一以贯之的。但遏制盲目发展并不是限制发展,低效、落后产能未来将继续被迫退出,同时倒逼轮胎业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