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炭黑产业网】1月13日消息,广饶县人民法院近日在东营市黄海轮胎有限公司(黄海轮胎)和山东正宇车轮集团有限公司(正宇车轮)与某银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取得了新进展。根据天眼查APP数据,案号为(2025)鲁0523执恢10号的案件于2025年1月7日被重新立案,执行标的额达到15005000元人民币。
该案件的纠纷起源于2020年,当时黄海轮胎、正宇车轮等企业与某银行因金融借款合同产生纠纷。据悉,银行在2019年5月8日至2020年5月7日期间,为黄海轮胎提供了15000000元的商业贷款,年利率设定为5.655%。但黄海轮胎未能按期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导致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强制执行。广饶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并作出民事判决,要求黄海轮胎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银行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同时,李培义、王淑兰、山东钰鼎油业有限公司及正宇车轮作为共同被告,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据炭黑产业网了解,在2020年和2022年的两次执行过程中,法院未发现被执行人有任何车辆登记信息、有价证券或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因此执行程序一度中止。法院认为,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申请执行人也无法在指定期限内提供财产线索。此外,正宇车轮因涉及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其所有抵押机器设备已被广饶县人民法院查封,查封期限自2024年10月8日至2026年10月7日。2025年,法院决定恢复执行程序,以追缴之前未能履行的债务。目前,广饶县人民法院正全力调查黄海轮胎和正宇车轮的资产状况,并制定相应的执行方案,以切实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黄海轮胎成立于2001年,是山东江山集团旗下的一家公司,该集团涉足输送带、橡胶板、轮胎研发制造、国际贸易及建筑装饰等多个领域,是一家大型股份制民营企业集团。随着案件的深入执行,黄海轮胎和正宇车轮的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备受业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