炭黑产业网据车辕车辙网消息,9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发布“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表示,进一步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下同)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
具体包括,自2022年9月1日起,已享受延缓缴纳税费50%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延缓缴纳税费100%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其已缓缴税费的缓缴期限届满后继续延长4个月。
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属期为2021年11月、12月,2022年2月、3月、4月、5月、6月(按月缴纳)或者2021年第四季度,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按季缴纳)已按规定缓缴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以及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

上述企业2021年11月和2022年2月延缓缴纳的税费在2022年9月1日后至本公告发布前已缴纳入库的,可自愿选择申请办理退税(费)并享受延续缓缴政策。
车辕车辙网小编说:轮胎企业今年普遍面临利润下滑的经营难题,国家的退税延缓政策将为企业减轻税赋压力,助力企业走出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