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已于2024年11月8日由生态环境部2024年第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同意,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在新版名录中,行业产业链中的一项关键变动值得重点关注。

原本被列为危险废物的“煤炭焦化、气化及生产燃气过程中产生的满足《煤焦油标准》(YB/T5075)技术要求的高温煤焦油”被正式从危险废物名录中剔除。
与此同时,“煤炭焦化、气化及生产燃气过程中生产的高温煤焦油”这一条目被调整至“煤炭焦化、气化及生产燃气过程中生产的废高温煤焦油”。
据炭黑产业网了解,这一政策调整为焦化企业带来了出货上的便利,减少了此前的限制,但实际执行情况目前仍不明确。若后续各地陆续执行此政策,不仅各地区高温煤焦油的贸易流向可能会发生改变,而且对于煤焦油下游生产企业而言,其原料采购环节也将面临更多的选择及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