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年,塑料行业的华南市场——樟木头塑胶原料市场发生一起某老板携款逃逸的事件,与ABS原料有关,老板收了500多万定金后,直接跑路。像这样损害自己生意前途的做法,不但要坐牢,一分钱得不到,还将丧失最宝贵的信誉。
最近,2021年8月,华南塑料行业又现货款跑路事件,被害商家损失惨重,截止目前据统计涉案金额数千万元。
据了解,事件端倪于半月前,最近开始露出冰山一角:两佛山女子于2020年注册了佛山某贸易有限公司,一年来大力开发东莞业务,用“钓鱼”方式,以低于未税价的含税价等方式,吸引商家订购其近年来塑料人喜欢囤炒的天津大沽ABS 417。
有很多商家被其低价迷惑,与其交易热络,而后又要求众多商家打全款预订,直至近期两女突然消失不见人了,目前部分商家已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商家拿了你买料货款就跑?直接报警,最高判十年!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进行买卖交易时,买受人交了货款后,出卖人不发货的,一般是属于合同违约的行为,但如果存在故意非法占有货款而故意签订虚假合同的,可以认定为合同诈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再次提醒大家,控制风险,不要过于追求低价,理智对待,选择靠谱稳定的供应商。现货现卖,不追期货,也不炒作行情,实打实的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