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实施意见》,助推绿色转型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根据《实施意见》,我省将对“两高”项目实施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拟在化工、钢铁等重点行业开展碳排放环评试点,推动在济南市和青岛市实施减污降碳协同治理试点,在东营市试点碳捕集、封存、综合利用示范工程。

《实施意见》从加强源头宏观管控、严格环评审批,把好“两高”项目环境准入关口。所有新、改、扩“两高”项目,必须坚决实行产能、煤炭、能源、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等五个减量替代,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一律不批。
推进“两高”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推动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纳入环评体系。拟在化工、钢铁等重点行业开展碳排放环评试点,不断完善现有环评管理体系,推进“两高”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控制。

对“两高”企业,我省将严格排污许可证核发和管理,要求排污许可证核发部门在“两高”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审查过程中,全面核实环评及批复文件中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区域削减措施落实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