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日,盘锦市大洼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一行政处罚决定书。

辽宁超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20日在盘锦市大洼区东风镇马家村施工建设的盘锦亿和塑胶有限公司年产50000吨混炼胶项目(1#、2#、4#、6#、8#、11#厂房)建筑面积4971.91平方米。
盘锦市大洼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认为,辽宁超群在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施工建设,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本办法规定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
鉴于是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辽宁超群被罚款1万元,两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各被罚款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