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炭黑产业网】7 月 18 日消息,山东东营广饶县人民法院于 7 月 16 日发布的限制消费令,让本土轮胎企业山东宏盛橡胶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张友尧成为行业焦点。这一举措源于该公司涉及的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也让轮胎行业的信用体系建设问题再次受到审视。
时间回溯至 2017 年 9 月,山东恒宇科技有限公司从东营莱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胜中支行获得 3000 万元贷款,山东宏盛橡胶有限公司为这笔贷款承担了连带责任保证。按照担保约定,当借款方无力偿还时,宏盛橡胶需承担还款责任。然而,贷款到期后,恒宇科技未能按时偿还本息,宏盛橡胶也未履行担保义务,导致银行权益受损。
据炭黑产业网了解,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自 2019 年首次执行以来,历经 2021 年、2023 年、2024 年多次恢复执行,宏盛橡胶及其关联方、相关担保人始终未能全额偿还近 3000 万元欠款。期间,法院已采取多种强制措施,包括冻结银行账户、轮候查封不动产、查封车辆以及冻结股权等。
此次法院新下达的限制消费令,明确对宏盛橡胶及张友尧等人的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消费行为进行限制,直至其履行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资料显示,宏盛橡胶成立于 2003 年,注册资本 1.08 亿元,主要生产全钢轮胎、半钢轮胎和工程车轮胎等产品。作为当地有一定规模的轮胎企业,其经营状况不仅影响自身发展,也关系到为其提供金融支持的银行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