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炭黑产业网】3月11日消息,在环保逐渐成为社会的主流趋势下,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天台分局日前对两家橡胶厂进行了行政处罚。
第一家被处罚的是天台县尚兴橡胶制品加工厂,该厂因未依法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且未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五条,被处罚10万元。
作为一家成立于2008年,经营范围包含橡胶制品加工的企业,天台县尚兴橡胶制品加工厂长期以来一直处于存续状态。然而,该厂在防范意外事故和应急预案制定方面存在较大疏漏,这与当前强调的安全生产观念相悖。因此,相关监管部门采取行政处罚措施,也是对企业安全生产的一种提醒和警示。
第二家被处罚的是天台鑫飞橡胶制品厂,该厂因橡胶和塑料制品生产项目未按规定报批环评文件,且未配套建设环境保护设施就投入生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和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被处罚29.97万元。
天台鑫飞橡胶制品厂是一家于2020年成立的企业,经营范围包括橡胶制品制造、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塑料制品制造、五金产品制造、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虽然该厂刚刚成立,但是在环评报批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方面却出现了重大问题。这也说明了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必须遵守环保法规,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