炭黑产业网据中国建筑防水杂志社消息,3.15前夕,多地接连曝光了多起傍名牌防水材料,生产、销售不合格防水材料等案件,其中有的还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列为2021年度知识产权保护、2021年度消费侵权十大典型案例。
侵犯“科顺”注册商标专用权,苏州某防水堵漏公司被罚款20万元
近日,浙江湖州公布2021年度市场监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涉及苏州某防水堵漏公司侵犯“科顺”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20年11月,湖州南浔区市场监管局接举报称某房地产项目工地存在使用侵犯“科顺”注册商标专用权防水卷材的情况,并经商标持有人鉴定,该防水卷材均为假冒产品。经查,当事人苏州某防水堵漏公司在从事防水工程施工过程中,为牟取不法利益,使用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防水卷材,构成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
2021年1月,南浔区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防水卷材60卷,并处罚款200000元。
岳阳某建材经营部销售以不合格冒充合格防水卷材,被罚23.76万元
日前,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21年度消费侵权十大典型案例,涉及岳阳楼区某建材经营部销售以不合格冒充合格防水卷材案。
2021年4月8日,岳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群众举报,反映岳阳楼区某建材经营部销售劣质防水卷材。经查明,当事人自2021年2月20日至4月3日销售的柒彩石、兆宇和荆雨伞SBS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的耐热性、低温柔性、拉力、最大峰时延伸率指标不符合GB18242-2008标准要求;销售的磊彩反应粘高分子自粘防水卷材的剥离强度指标不符合GB/T35467-2017标准要求。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属于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和以不合格冒充合格防水卷材行为,依据该法第五十条的规定, 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合格防水卷材,作如下处罚:1、没收不合格防水卷材1472卷;2、没收违法所得506元;3、罚款237600元。
天津某建材企业生产、销售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的单组分聚氨酯防水涂料被罚
近日,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关于天津市天马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的单组分聚氨酯防水涂料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
2021年10月22日,执法人员联合天津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的抽样人员对天津市天马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对当事人生产的丙烯酸酯防水涂料和Pu单组分聚氨酯防水涂料两种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后经天津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检验,当事人生产的Pu单组分聚氨酯防水涂料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2022年1月17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结果告知书》,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案发后,当事人将涉案的Pu单组分聚氨酯防水涂料164桶全部召回,并将销售款全部退回,召回产品及备样共计165桶。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Pu单组分聚氨酯防水涂料的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Pu单组分聚氨酯防水涂料165桶;
2.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21580元1.5倍的罚款32370元;
3.没收违法所得130元。罚没款合计:3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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