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4 包装袋的缝合及缝合材料如下:
•棉线或合成纤维线缝合材料;
•合适的粘合剂粘合;
•热压合(内袋应缝合);
•真空自动封口。
9.2 标识
包装袋正面应有醒目的标识,内容包括:
•产品名称;
•产品标准代号;
•注册商标;
•净含量;
•制造日期(编号)或生产批号;
•合格证(一个集装单元或一个销售批次应附一份合格证);
•制造厂名和厂址。
9.3 贮存
9.3.1 产品仓库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湿、严防破包造成污染。
9.3.2 不得与可使产品变质或使包装袋损坏的物品混存。
9.3.3 凡漏出包外产品,一律不得再返回包内。
9.3.4 按产品种类分开堆码,堆垛应整齐、清洁,每堆包装标识应能清晰辨认,不得重压。
9.4 运输
9.4.1 运输工具:火车、汽车、轮船等。一律遮蓬。
9.4.2 运输过程中不得与可使产品变质或使包装破损的物品在同一车厢(船舱)内混放。
9.4.3 装卸时不应钩拉,谨防包装袋的破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