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炭黑产业网】2月22日消息,近日,巴西经济部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了2023年第452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农机轮胎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并决定继续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
据炭黑产业网了解,这次决定的税额在0至3028.62美元/公吨之间,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4011.70.10、4011.70.90、4011.80.90、4011.90.10和4011.90.90。与此同时,决议规定,本案反倾销措施不适用于客车、叉车、高尔夫球车、Gator多用途车、采矿机和手动工业车(非机动,如独轮车)的子午线轮胎和斜交轮胎。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