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炭黑产业网】2月10日消息,近日,欧亚经济联盟内部的市场保护司作出了一项关于中国载重轮胎的反倾销案的决定。该决定是对原产自中国的载重轮胎征收14.79%至35.35%的反倾销税,以保护欧亚经济联盟国内的市场免受不公平竞争的影响。
据炭黑产业网了解,这项决定涉及欧亚经济联盟税号8708 70 990 9项下的产品,包括添加轮辋、以轮胎和盘式或无盘式轮辋组件出口的载重轮胎。此举是为了防止这些产品以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进入欧亚经济联盟市场,对本地生产商造成不公平的竞争压力。
欧亚经济联盟的市场保护司已经通过公告表明,对这些产品征收的反倾销税是有效的,并且已经生效。该决定是对中国载重轮胎反倾销案的终裁决定,也是对规避行为的反规避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