炭黑产业网据车辕车辙网消息,今日,据人民法院公告网信息,大连固特异轮胎有限公司与临沂元森商贸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

辽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临沂元森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大连固特异轮胎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402205.47元及违约金(违约金自2021年3月31日起至货款实际偿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7.8%计算)、律师费47267.52元。
天眼查信息显示,临沂元森商贸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销售汽车、轮胎及橡胶制品,是一家典型的轮胎经销商企业。
在轮胎行业,工厂与经销商之间拖欠或支付货款、合同纠纷等问题时有发生,近两年由于疫情、“俄乌战争”等因素导致市场经济大环境低迷,导致不少公司资金紧张,未能及时支付货款,最终导致双方“对簿公堂”的结局。

对于实体产业来说,诚信为本,质量是第一生命,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广大轮胎企业、轮胎经销商应按约履行合同义务,面对问题时,积极寻求双方利益最大化的纠纷解决方法,做一个诚实守信的轮胎人!
(原标题:轮胎厂商百万纠纷,宣判!)